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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3

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9]21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

生源地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我校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我校录取新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各二级学院要于5月底前,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请信息的同时一并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等工作。

窗体底端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我校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及时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学校报到;学校资助服务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二级学院应于开学后两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到资助服务中心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三、毕业确认

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要环节,对于进一步确认货款毕业生信息,提高贷款学生诚信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尽快组织学生开展相关工作,为每一名贷款毕业生办理好还款确认手续,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各二级学院根据资助服务中心提供的贷款毕业学生名单(见附件),通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资助服务中心在系统中进行复核,完成毕业确认。同时,要提醒学生若变更联系方式,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并告知学校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我将有871毕业生需完成毕业确认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6月10日前完成网上确认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扩大社会影响,使借款学生明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及还款;要做好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避免负面报道的发生;要做好贷款学生的咨询,提升服务质量。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

附件:贷款毕业学生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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