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 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工作组
1、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制定本工作方案,向学院师生解读《 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本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
2、成立学院转专业专家小组,该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面试考核。
二、 招收计划
1、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和通信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本科学生。
2、各专业拟招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人数 |
备注 |
物理学 |
14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4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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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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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硬件) |
12 |
校企合作专业 |
通信工程(智能物联) |
14 |
校企合作专业 |
三、 资格要求
(一)申请转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学生,在符合《 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1、 高考选考科目中包括物理;
2、 入学后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50%。
(二)对申请转出和转入的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学生,资格审核要点包括:
1、是否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
2、是否所有必修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3、是否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学生;
4、是否专升本、春季高考招生、“3+2”“3+4”贯通分段培养学生;
5、转入与转出专业是否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6、是否已转过一次专业。
四、 选拔考核
(一)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物电学院当年招生专业人数的20%以上,对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择优录取。
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免考核录取,不受名额限制。
2、考核选拔以面试方式进行,由学生自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生自我陈述主要包括: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转专业成功后的发展规划、数理基础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教师提问在5分钟左右,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加面试的同学面试时须提供成绩单及获奖证明材料。
(二)根据考核结果初步拟定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印发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 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移交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转入后的档案管理。
(二)转入学期开学,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带着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卡),到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六、 学业课程管理
(一)学生转专业后,学业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二)转专业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
(三)转专业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四)对于尚未修读但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且无法通过课程和学分置换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在后续学习中申请补修相应课程,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七、 其他说明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实施方法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