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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2

一、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责任感强,对所管的仪器设备熟悉其结构、性能,精通操作并能够承担大部分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及开发应用等工作。管理人员要求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动时,要做好对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接工作。要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贡献大小的岗位考核。

二、精贵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面向外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协作咨询、分析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三、要定期对精贵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运转。

四、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按操作规程,一般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使用,因开发新功能,研制新产品或特殊需要而必须改造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精密、贵重程度和管理权限,经论证后提出报告,报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精贵仪器设备要建立使用、维护记录,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任务、故障过程、定期检修或校验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按时点汇总上报有关考核数据

六、精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要根据使用记录查找原因,及时组织维修,并做好记录。出现较大故障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论证,提出维修意见,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申请精贵仪器设备专项维修经费,组织维修。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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