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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早操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各年级同学:

为积极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增强学生体质、健全学生人格、锤炼学生意志,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关于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从本学期开始进一步强化学生早操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保证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恢复早操,每学期最后两周停止早操。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统一组织安排早操,早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特殊天气或特殊情况下经审批可不出操。学院早操打卡时间暂定630,地点主校区为图书馆前广场,弘德书院为学生公寓前篮球场或其它适合场所,时间与地点根据学校最新安排随时调整。

(二)合理安排场地。根据校院实际情况及主校区场地的限制,每周安排固定年级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跑操活动,跑操场地为学校内环路。其他年级班级由院系自行组织其他运动。依次轮流。

(三)科学设计内容。早操以跑步为主,也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参加适当的其他运动。学院拟设立主校区跑步、慢走、健身操、韵律操、太极拳、跳绳、踢毽子、篮球基础练习、排球基础练习、足球基础练习等运动小组。其他自选自编自创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的运动项目,满足参加人数多于30人的即可单独设组。

(四)单独组织新生。入住弘德书院学生,由学院自行组织加强课间操或课外活动锻炼。活动量每天累计不少于1小时。学院拟设立弘德书院其他运动小组,内容参照主校区运动小组设置。

(五)确保活动安全。学院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合理设计活动内容、控制运动负荷,做好安全提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活动质量。对在活动中身体不适的学生要及时救助。

()加强组织管理。在前期学生体质摸底与体测结果基础上,根据学生兴趣特长与作息规律,组织学生加入特定运动小组,由其组长及学生会派员等加强日常组织考勤、运动实效管理与服务。

()加强督导检查。学院针对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组织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或随机抽查,认真落实早操效果,将早操情况纳入学生和班级量化考核。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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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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