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成长成才信念,坚持专业知识学习与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并重,智商与情商协调发展,培养会做人、会做事、能成事的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由我校优秀校友、山东潍坊鑫源金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曲金民先生捐资设立,其前身为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曲金民·未来之星”奖学金。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设特别奖、全额奖、提名奖3个奖项,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2000元。
第四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评选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一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具有较强的意志力、沟通力、变通力、学习力、人格魅力(简称“五力”)。
第三章奖励对象与名额分配
第五条“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经初评后推荐规定数额的学生进入学校终评,在校生数1500人以下(含1500人)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15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经学校终评,确定特别奖2名、全额奖10名、提名奖10~15名。
第四章评选
第七条“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的评选实行“两级评选、两级公示”制度。“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产生后,在学院、学校两个层次和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九条 学校成立“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和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第十条“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通过选手自我介绍、自我展示、公众投票、公开演讲、综合评比、评委投票等形式进行。其中,初评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终评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初评。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通过个人展示、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参评学生进行评价,择优确定参加学校终评的学生名单。
(二)终评。参评学生将自己的照片、简介、3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上传至“晒福·未来之星”微信平台,进行风采展示。在1周时间内,公众对参评学生进行网络投票,得票数达到所在二级学院在校生数计50分,每超过1000票计10分,达到100分为止。投票成绩按10%计入总分。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校级终评的选手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评价成绩加投票成绩为参评学生总成绩。
第五章平台搭建及投票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晒福·未来之星”微信平台,微信平台功能包括文章推送、评选手机端主页、选手展示、视频展示、投票(投票展示在主页,投票功能由微信内部回复进行)、投票统计汇总等;手机端主要模块有:活动介绍、评选规则、选手查询(编号、姓名)、典型成才案例、创业成功案例、“五力”培养等。所有视频调取腾讯视频。
第十二条投票规则:
(一)终评阶段,关注微信公众号“晒福·未来之星”,点击下方菜单“报名参选”,填写报名资料,上传个人资料,获得报名编号。
(三)投票人员不仅限于 师生,也可通过个人朋友圈进行宣传。关注“晒福·未来之星”微信公众号后,回复“投票”,进入投票页面后输入名字或编号检索,即可投票。一个微信号最多可给十名参评学生各投一票。
(四)后台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测,恶意刷票、作弊、篡改、视频及文字内容或违反法律法规者,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章颁奖
第十三条学校举行表彰会,为获奖同学颁奖,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出资方协商解决,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潍院政字〔2015〕102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