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建设,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安全、健康、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公寓环境,学校决定自11月25日至12月25日开展以“消除安全隐患,共建平安公寓”为主题的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
接到学生工作处下发的活动通知后,物电学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11月23日下午,由物电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贺志波召集,物电学院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分管主席、宿管部成员以及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参加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在5205会议室召开。
贺志波结合近期全校学生工作通报,全面总结了物电学院存在的问题,特别针对公寓安全工作存在的疏漏深入分析了问题根源。贺志波指出,宿舍内吸烟,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禁止宿舍内吸烟,教育部2014年1号令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我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学生违纪处分细则也有明确要求,但物电学院仍有个别学生在宿舍内吸烟、留存香烟、使用打火机,我行我素,明知故犯,公然违纪,原因在于班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学生干部以身作则意识不强、违纪同学纪律观念淡薄。对于物电学院宿舍的违章用电,贺志波强调,虽然使用大功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电源空插、插排串联、插排放床上等问题多发,同样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对于此类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普遍认识不到位,麻痹大意,以至于多个宿舍被通报。
贺志波指出,冬季是学生公寓安全事故高发季节,学校近期开展的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对于落实“心怀忧患、防微杜渐”的安全工作原则,彻底排查消除公寓安全隐患,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通知精神,结合物电学院实际情况,贺志波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各班级要立即召开专题班会,将“安全月”活动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并与践行文明承诺结合起来;二是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三是辅导员老师要靠前指挥,深入学生公寓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四是学生会要做好工作分工,对于系列活动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五是将安全责任“网格化”落实到各班级,各班级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党员示范岗”要真正发挥作用;六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纪行为,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要记入诚信档案,并与相关班级的考核挂钩,与所在班级学生干部的考核挂钩。
(梁爽 吕雪)